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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玻網(wǎng)】日前獲悉,為進一步規(guī)范建筑設計管理,市規(guī)劃國土委起草了《深圳市建筑設計規(guī)則(修訂稿)》(以下簡稱《規(guī)則修訂稿》),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兑?guī)則修訂稿》將細化層高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間,細化玻璃幕墻設置要求等。
為確保公共空間的公開度和使用有效性,《規(guī)則修訂稿》更加準確地定義公共空間應面向所有市民或公眾公開的情形,并擴大屬于核增建筑面積的公共空間的適用情形。
在屋面高度管控方面,《規(guī)則修訂稿》對建筑屋面構架、幕墻等高度按照主體高度24米、150米、250米實施分級控制,細化屋面高度計算公式及標準,并增加對地下商業(yè)、地下倉庫空間層高限定,對廠房、倉庫首層架空停車層高進行限定。
光環(huán)境影響一直備受市民關注。值得一提的是,為加強城市光環(huán)境管理,此次《規(guī)則修訂稿》將玻璃幕墻可見光反射比值、禁止設置玻璃幕墻的情形、需要開展光反射影響分析的情形等內容納入管理要求,以提升建筑設計的科學合理性。
此外,《規(guī)則修訂稿》還針對工業(yè)廠房建筑設計管理難點,對普通廠房、新型產(chǎn)業(yè)建筑的建筑高度、場地設計、電梯設置、單體平面等內容進行深化規(guī)定,確保建筑設計滿足產(chǎn)業(yè)功能需求。
2025-05-09
2025-05-08
2025-05-07
2025-04-29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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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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