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77
11.1、名稱:清遠市財政局相關部門采購管理辦公室。
11.2、聯(lián)系人:許小姐。
11.3、電話:0763-3877328。
11.4、傳真:0763-3385561。
11.5、地址:清遠市北江二路財政局綜合辦公大樓7樓。
十二、投標保證金信息
12.1、投標人須于2015年11月6日17時30分之前向相關部門采購代理機構交納金額壹萬貳仟元整(¥12,000.00元)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須由投標人基本帳戶匯入,且以到達指定帳戶的時間為準)。
12.2、投標保證金專項使用帳戶如下:
12.2.1、戶名:清遠市深聯(lián)招標有限公司;
12.2.2、開通銀行:清遠市工商銀行連江支行;
12.2.3、帳戶:2018020229200206544。
12.3、交納投標保證金時,請注明“G275投標保證金”字樣。
注:
1、項目技術、商務要求均詳見招標文件中相關的內容。
2、本項目所涉及的“天”指“日歷日”,“時間”指“北京時間”。
3、本項目接受進口設備(紫外/可見/近紅外光分光光度計和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儀)的參加投標,其它屬于廣東省相關部門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產(chǎn)品,則不接受進口產(chǎn)品參加投標。
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部門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相關部門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相關部門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函格式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相關部門采購工作規(guī)范》之“第三部分相關部門采購規(guī)范文本”之“第三章質疑投訴文本”之“一、質疑函”的格式和有關質疑的規(guī)定進行。質疑函應當署名,若質疑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若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籌備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公章。
清遠市深聯(lián)招標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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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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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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